Sunday, October 28, 2007

婚姻的確使人更加幸福?


 

一位瑞士的經濟系教授,在歷時十七年的研究之後,有了這樣的結論:婚姻的確能使人更加幸福——儘管約半數的婚姻是以離婚收場,但結婚,終究要好過單身獨處或同居。

 

報導引述教授的說法,離婚的人即使跟配偶分開十年,仍然比沒有結過婚的人更幸福,儘管,幸福感會逐漸遞減。研究證明,大家都尋求帶有承諾的感情,也存在著延長婚姻關係的願望。

 

讀到這裡,你愣住了,對不對?竟有人敢斬釘截鐵地,以所謂的科學研究給了幸福和婚姻之間,這樣絲毫不模擬兩可的答案。

 

可是仔細看看這當中的邏輯關係,也許,關鍵在「承諾」,而不在「婚姻」,是婚姻給承諾加了約束性,所以我們希望透過延長婚姻,加強承諾存在的可能性,而因為承諾的緣故,讓雙方對一起生活下去產生共識,所以幸福於焉產生。

 

之所以幸福,不是因為婚姻,而是因為承諾,是因為雙方共同做出、並且能夠堅守的承諾。

 

我曾經接過一個承諾,一天之內就毀了。要用俗話說,就叫「有人變了心」。怎麼有人能在一天之內就變了心呢,青春的時候我深深不解,於是落入痛苦的深淵,不知過了多少年,多少年,才真正能夠釋懷。

 

關鍵字是「堅守」,難是難在這兒,承諾、婚姻,也許都不重要,真要能夠幸福,你得跟一個什麼人願意對著一個信念一起守下去,難是難在這兒。





小小心得

看到這兒,覺得心有戚戚焉。是的,婚姻,對我而言,意謂一段穩定的關係,一段雙方都願意付出、願意承諾的關係。隨著年紀漸長,我慢慢體會到,自己要的是什麼。我不相信有天長地久的愛情,對我來說,愛情慢慢的昇華成友情、親情,才能保證關係的持續。愛情是火花、是短暫的,但是友情、親情是細水長流的,是可以細火慢燉的。如果,如果這個我要找的人,能夠不僅僅是我一起攜手走人生路的愛人,更是我一輩子的朋友與親如同胞兄弟姊妹的家人,對我來說,那是最理想的感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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